审计处

审计处简介

广西艺术学院审计处主要负责学院内部审计工作,分为财务审计和基建审计两部分,具体包括:学院所属单位和部门财务收支审计、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经活动内部控制审计和效益审计、基建工程审计(包括零星修缮工程等)、各种专项审计调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其他审计。在维护学院权益、加强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保障作用。

审计处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在院长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学校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实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向学校领导负责和报告工作,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和审计厅的业务指导。

 

◆工作职责:

*广西艺术学院审计处工作职责

◆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学校制度:

*广西艺术学院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

*广西艺术学院物资采购审计实施办法

*广西艺术学院财务收支审计实施细则

广西艺术学院处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

*广西艺术学院基本建设、修缮(装饰)工程项目审计实施细则

◆服务指南:

*广西艺术学院物资采购申报表(点击下载)

*广西艺术学院物资采购审计流程图

*广西艺术学院基建、修缮工程结算审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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