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2015—2018 年我区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 2015—2018 年我区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计划的通知
桂教办〔2015〕46 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 号)要求,我区定于 2014 年至 2018 年对在首轮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 的 13 所普通高等学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为做好我区
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现将 2015—2018 年我区高校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计划印发你们(见附件)。请认真按 照教育部审核评估要求,尽早谋划,统筹安排,做好审核评估 的评建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我厅高教处,联系人:杨曦, 联系电话:0771-5815516。
附件:2015—2018 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 评估实施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5 年 2 月 15 日